湘建法〔2026〕91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和开展“企业服务年”行动的部署安排,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等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标准和监管要求,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又服务好企业,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审查标准。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清单,公开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延期(包括延期重新审查)审批审查标准,坚决落实审批时限等要求,杜绝违规增设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和随意索要证明材料。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延期(包括延期重新审查)申报材料及审查标准详见附件1。
二、严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见附件2)还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取得《企业考评结果认定书》(考评结果应在“合格”及以上;考评结果“不合格”的,需经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合格”)。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或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企业,应当按延期重新审查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或原颁发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企业,应当按延期重新审查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抽查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与核查联动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实施抽查检查,将线上核验与现场核查相结合。抽查检查时,重点核查安全管理机构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落实等情况。经核查,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核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升级的,应当按照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及审查标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仅具有施工劳务或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又增项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重点对象,发现企业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可向我厅提出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我厅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和企业建筑业资质实施实时动态监管,对配备数量不满足要求或不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标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异常”。被标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
本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8月31日止。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及审查标准
2.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的资质参考范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30日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及审查标准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按照审查标准提供如下材料,其中,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至第十五项内容;正常延期企业提供第一、二、三、八、十六项内容;延期重新审查企业提供第一至第十六项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由企业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自动生成。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空项、漏项,如遇无填写内容的项目可填写“无”。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打印生成的申请表上签名。企业所有资质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二、企业诚信承诺书。企业对本次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材料和内容真实性负责。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证照必须真实有效。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填写的基本信息需与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基本信息一致。建筑业企业资质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被标注“企业资质管理异常”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印发。文件要明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内设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生产经营、技术质量等部门)、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总监等关键岗位)等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
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以正式文件印发。
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分包管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劳保用品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施工现场领导带班、消防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安全例会、安全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等制度。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械设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劳保用品采购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管理、职业病防治等制度。
操作规程应包括企业资质范围内可能使用的重要施工设备操作规程,以及可能涉及的重要工序操作规程。
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文件。企业应提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制度,以及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表。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制度应以正式文件印发,管理办法或制度要明确年度安全资金投入比例。
本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表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首次申请企业可提供基本的劳保用品投入情况及发票;延期重新审查企业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产值表、投入表和安全资金投入发票、凭证等材料。企业实际投入金额≧利润表的营业收入中本年累计数额×计提比例。(安全生产投入计提标准参考财资〔2022〕136号,矿山工程3.5%;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2%;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1.5%;其他专业承包1.5%;施工劳务1%。)(企业有多项企业资质的,按最高资质标准执行安全生产投入计提标准)
安全生产投入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及监督管理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支出;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评估检查、专家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费用;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团体意外险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七、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企业以正式文件印发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文件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及任命安全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任命文件。企业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八、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扫描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总裁)、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总裁)、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总监(根据企业在建项目提供)。
3.从事房屋市政工程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以下要求(水利、交通、通信等行业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本规定):
(1)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企业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4人;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级以下(含不分等级)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企业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在上述基础上,至少增加配备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企业申请材料中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非本企业拥有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非本企业注册执业资格(法定代表人除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多家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时,可申报多本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仅能任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且仅能在一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拥有项目负责人和注册执业资格。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和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宜设置专职安全总监。企业有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参照最高资质标准执行。企业资质涉及房屋市政、水利、交通、通信等多个行业,应分别取得相关行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满足规定的数量要求。
九、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及扫描件。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技术工人中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每个对应工种不少于1人。
十、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记录及考核合格材料。企业以正式文件印发本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制定本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地点、人物、培训内容;提供培训人员参加培训的相关记录材料、考核合格材料;每年培训学时不少于20学时;延期重新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应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及人员考核合格情况材料。
十一、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材料。企业申报人员均需在本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要提供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名单,并提供其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材料。
十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劳保用品合格证及检测合格报告。提供设备、劳保用品台账;提供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相关设备、劳保用品合格证及检测合格报告。(合格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可择其一)
十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救援组织、器材、设备配置情况说明和救援组织人员名单。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以及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符合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并组建应急预案救援小组,救援小组指挥长为主要负责人,相关组织和人员职责应分工明确。企业应提供救援演练记录(劳务公司可不提供救援演练记录)。
十六、企业考评结果认定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扫描件、在建项目一览表。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应提供《企业考评结果认定书》,考评结果应在“合格”及以上;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应取得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合格”意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真实。在建项目一览表填写规范,内容属实(无在建项目的,可在在建项目一览表中填写“无”)。
附件2
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的资质参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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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质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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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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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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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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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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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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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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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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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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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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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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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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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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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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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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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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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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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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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模版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
